
润和软件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2025年)
版本:V1.0
拟订: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道德委员会
审核:马玉峰
批准:周红卫
2025-12-25发布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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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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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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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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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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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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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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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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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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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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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版本,文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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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道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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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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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4
2 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规范 4
3 科研不诚信行为的界定 5
4 管理机构与职责 6
5 调查与处理程序 6
6 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 7
7 附则 7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全面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科研环境,规范公司所有研发、技术及项目人员的科研行为,预防科研不端行为,保障公司研发工作的质量和声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所有参与科研项目、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算法研究、数据挖掘、论文发表、专利申请、项目申报、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等活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支持人员。公司聘任的兼职人员、访问学者、实习生及合作单位人员在公司从事科研活动时,也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核心原则和要求
公司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建设世界级科技企业奠定坚实的企业文化基础。
- 诚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记录、报告和呈现研究过程与结果。
- 透明原则:公开研究方法和数据(涉密及受保护信息除外),确保研究过程可追溯、可复核。
- 责任原则:对研究数据的真实性、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以及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负责。
- 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规范引用,杜绝剽窃。
- 公平原则:在项目评审、成果评价、奖励分配等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
- 伦理与安全原则:遵守科技伦理规范,确保研究活动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特别关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算法公平。
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规范
第四条 项目立项与申报
- 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虚构或夸大研究基础、技术指标、经济指标。
- 明确项目参与人员的贡献和分工,不得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申报。
- 充分进行查新检索,避免重复立项。
第五条 研究过程与记录管理
建立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加强对科研成果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机制,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 数据采集: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尊重用户隐私,不得伪造、篡改原始数据。
- 数据记录与保存:使用实验室笔记本(或电子管理系统)即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实验过程、代码开发日志、测试结果和分析过程。所有原始数据、关键代码版本、模型参数等应长期妥善保存,确保可审计。
- 代码管理:使用版本控制系统(如git、svn)管理源代码,提交信息应清晰描述变更内容。禁止恶意提交无意义代码或破坏项目稳定性。
- 档案管理: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第六条 成果检查与报告
- 论文发表: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署名作者须对研究成果有实质性贡献,并同意署名。通讯作者和责任作者对论文的诚信负主要责任。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发表。
- 专利申报:确保技术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如实披露技术背景和实施例。职务发明应及时申报,权益归属清晰。
- 软件著作权:提交的源程序及文档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 引用规范:合理引用他人成果,明确标注出处,禁止抄袭、剽窃。
- 不良行为:对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情形的,应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等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项目评审与验收
- 参与评审的专家应秉持公正立场,客观评价,保守评审秘密,并主动回避利益冲突。
- 项目结题报告、验收材料必须真实反映项目完成情况,不得编造成果或测试报告。
- 项目评审中发现本单位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主动纠正,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第八条 合作与交流
- 在对外合作、技术交流、学术报告中,应如实介绍公司及个人研究成果。
- 与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数据使用权限和保密义务。
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界定
第九条 违背科研诚信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抄袭与剽窃:将他人的研究成果、代码、设计、文档等全部或部分据为己有。
- 伪造与篡改:编造虚假的实验数据、测试结果、用户反馈;擅自修改、剔除原始数据使其失真。
- 虚假署名:未参与研究而在成果上署名,或将有贡献者排除在署名作者之外。
- 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将同一研究成果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投递给多个出版机构或重复发表。
- 违反科研伦理:在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信息等领域的研究中,违反数据隐私、算法公平、安全可控等伦理规范。
- 滥用科研资源:将公司科研资源(如计算资源、数据、设备)用于私人目的或未经授权的项目。
- 捏造或夸大成果:在项目申报、验收、宣传中故意提供不实信息。
- 干扰评审:贿赂评审专家,或恶意攻击竞争对手。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道德委员会
公司成立科研诚信管理和科研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最高管理机构。
- 组成:由技术副总裁领导,成员涵盖研发总监、首席科学家、人力资源负责人、法务负责人及资深技术专家等7人以上单数组成。
- 职责:
- 制定和完善科研诚信政策;
- 开展宣传与教育培训;
- 受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
- 组织对不端行为的调查与鉴定;
- 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执行;
- 营造公司诚信文化。
第十一条 日常管理部门
战略技术中心(或综合管理部)作为科研诚信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宣传落实、过程监督、档案管理及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调查与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举报与受理
- 公司设立实名和匿名举报渠道(如专用邮箱、保密电话)。
- 委员会对举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收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正式调查。
第十三条 调查程序
- 成立独立调查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 调查应客观、公正、保密,通过查阅原始记录、访谈相关人员、组织技术鉴定等方式进行。
- 调查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成调查报告,明确事实认定。
第十四条 审议与处理
- 处理规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 认定不构成不端行为,予以澄清。
- 认定构成不端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科研项目、追回科研经费、取消奖励与荣誉、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第十五条 申诉与复核
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出书面申诉,申请复核。
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
- 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和技术人员年度必修课。
- 在员工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 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会,宣传诚信典范。
- 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设立科研诚信专栏,发布相关政策与动态。
- 将科研诚信表现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科研诚信和科研道德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布单位: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